可以更改毕业证姓名,但是必须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否则不能更改。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姓名变更的几种情况: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年月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出具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鉴证网上认证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鉴证网上认证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误,需要补充提供以下材料:(鉴证网上认证请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录取新生名册记录你在大学入学时的高考成绩及相关信息,录取新生名册指考试之后录取者的名单所构成的小册子,由学校档案部门存档,录取需有“省招生委员会盖章”“学校档案馆公章”如下图:)。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或者是本人当时上报错误,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签名及联系方式”)。
(3)个人情况说明(姓名不符的情况,说明错误的具体原因,并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