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人私自带走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其在未经抚养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小孩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如果其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即强制其返还孩子。如果其带走孩子,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其行使探视权。
一、孩子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
孩子探视权不包括接走孩子。如果探视权人在探视孩子后接走孩子不给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探视权人归还孩子。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归还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基于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二、跟丈夫探视可以带走孩子吗?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方式,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方式,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且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因此,对方将孩子带走,只要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或法院判定的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即可;但若是对方通过将孩子带走的方式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三、没有抚养权的带走孩子会判刑吗
一把情况下,没有抚养权的私自带走孩子,不会被判刑,但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的行为侵犯了抚养方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难认定该行为是否真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受到特殊情况的影响,不少离异者私自带走孩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