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失。(1) 除T卡外,乘客发生IC卡遗失,请及时携带购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IC卡申领登记单》到IC卡管理中心挂失,经查验确认后办理挂失手续及填写《IC卡挂失登记表》,并可同时补办新卡,原卡内余额将被转入新卡。(2) 如挂失后IC卡又重新找回,应立即到IC卡管理中心办理取消挂失登记,三天后该卡仍可使用。已办理补卡需退卡的,按第三条第三款办理。2、换卡。 IC卡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可到IC卡管理中心凭购卡时使用的证件及《IC卡申领登记单》验证。属质量问题免费调换,属乘客人为损坏的,须付维护费30元(坏卡维护费恕不退还),办理换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