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婚姻可以离婚。冷暴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按照通俗的说法,一般是指夫妻矛盾、冷漠、敷衍性生活、家务等非正式暴力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冷暴力的精神折磨甚至比身体伤害还要严重,但现在还不在法律可以规范的范围内。如果冷暴力逐渐发展为未履行夫妻共同生活义务,能够收集证据,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