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不算共同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双方有特别约定,将婚前买的房子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该房子应当算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婚前买的房子进行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