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罚没款上交财政,罚没款是罚款的一种,一般都是在每月的三号进行上缴国库,不过对于金额比较少的,可以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在十五号进行上缴。罚没款主要是以违法或者是违章为依据的处罚,罚款直接教给国库。
1、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2、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3、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一、财政返还罚没款如何做凭证
计入财政补助收入,罚没款等政府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收缴罚款时作为“应缴国库款”记账,并要求及时上缴财政国库,财政部门没有“返还”义务,单位有经费需求时,应该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按照一般预算拨款下达给单位使用,事业单位做账时记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税金及附加费都包含哪些
税费以及附加费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企业应设立“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项目和预算水平,及时将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不得扣押、挪用、截留、汇入国库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收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上缴国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的预算项目和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