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造成教轻后果的只负行政责任,只需要承受相关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就行了,此种责任较轻。
二、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应当负民事责任,即不但要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还要赔偿别人因之受到的损失。
三、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就要负刑事责任了,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