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来说,未满14岁的人还处于幼年时期,没有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没有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以依法管教监护人和监护人,接近14岁的人,如12-13岁的人需要政府接受教育;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为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到了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识别大是大非、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明确规定,满16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由于16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有了相当大的发展,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增长达到了一定程度,一般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约束自己,因此他们具备了在基本刑法意义上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认定16岁以上的人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所有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刑法禁止的所有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