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安徽省各市县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上调。其中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2200元/月上调至2400元/月。同时,还将增加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待遇,对于纳税缴费人数少于10人的小型企业则采取灵活调整措施。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员工工资水平,确保员工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应当妥善处理好员工加班问题,确保员工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以责令支付滞纳金;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