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