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辆超员处罚规定
1、机动车辆超员也就是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扣留机动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超出了扣留期限怎么办
1、超出期限怎么办。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放行。若不成的,则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扣车辆有损坏的,可要求国家赔偿。
2、停车费应否收取。交警扣车产生的停车费国家有专门的行政拨款,不是车主要交的。即便交通鉴定车主是全责,扣留在停车场产生的鉴定费、停车费、保管费也不用你交。他们硬要你交费才能放行属于违规收费。
扣留机动车可以扣了33天,交警一般在三天之内进行立案的决定,如果需要重新检测的时间就会更久,有可能是58天,这个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扣留时间最多的为10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