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是可以获得精神抚慰金的。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十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而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构成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且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则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