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_x000D_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_x000D_
(二)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_x000D_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_x000D_
(四)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_x000D_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建立健全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的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