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家庭暴力:
1、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可能会被其他人目睹,如社区保安,如父母或朋友、保姆或邻居等,如果这些人目睹了家庭暴力,那么尽早沟通,或委托律师调查证人;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那么警察会有报警记录,通常警察会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处理家庭暴力,警察会在警察局问施暴者和受害者,并做笔录;
3、伤害检查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凭证,如果受害者受伤,公安机关应出具法医鉴定介绍信,伤害司法鉴定,受害者需要及时到医院治疗,然后治疗室将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收据和病例,这些证书应保留良好,包括受害者的持续治疗,相关证书也应妥善保存;
4、视听资料,如果受害人和肇事者之间发生纠纷,有电话录音,那么电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带证据或双方谈到协议离婚或赔偿时的录音;
5、悔过书,如果对方写过悔过书、悔过书、承诺书等书面材料,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暴力,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上述证据可以证明暴力,但一般需要各种证据相互证明,形成证据链来证明这一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