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实名办税解绑可以由办税人员自行发起,单独操作实名办税解绑;也可以由管理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发起。办税人员自行解绑,办税人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绑定纳税人信息”,点击解绑自行解除与纳税人的绑定关系,即可解除绑定。管理员解绑,管理员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管理办税人员”,然后选择需要解绑的办税人员进行解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