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基本要求
每一住所困难家庭或许独身居民只能请求购买或许租借一套保障性质的住宅,或许挑选请求资金补助。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请求住所保证。
租用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
住宅困难家庭或许独身居民请求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请求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独身居民请求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许独身居民年收入在请求受理日之前接连两年均不超越本市规则的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工业总额或许独身居民个人工业总额不超越本市规则的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的工业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许独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办法的住宅动工用地或许自有住宅;
(五)家庭成员或许独身居民提出请求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区域享用住宅保证;
(六)市政府规则的其他条件。
请求廉租住宅的,除具有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供给市民政主管部分出具的有用证明文件。
以上所称自有住宅,包含现已合法注册的住宅和虽未注册但有家庭成员或许独身居民以一切人或许共有人的名义具有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