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侄女是否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民法典》颁布以前,代位继承仅仅局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而《民法典》的颁布将代位继承的范围扩大至其兄弟姐妹,进而也将他们的子女也纳入其中,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不过虽然《民法典》将侄、甥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但其优先效力仍低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所欲侄女也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民法典继承人包括什么包括哪些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去世留下的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姊妹在继承时,对不在人世的兄弟姊妹应得的份额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比方说兄弟姊妹五人,单身一人的老二去世了留下一大笔财产,但是老大先于老二去世,但老大有一个儿子,现行的继承法老二财产是老三、老四、老五来继承,老大儿子没有份的,但是明年起这时候老二的财产就由老大儿子、老三、老四、老五来继承。
兄弟姐妹的子女在代位继承时,必然是要证明亲属关系的。在这个有时候必须“证明我是我自己”都略显困难的司法实践下,要证明“侄甥”关系更是复杂得很。对于当事人来说,最好能够在伯姑舅姨在世时,提前准备好“侄甥”关系的证明或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