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履行,能导致合同的解除。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不能的能解除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不能的,当事人是可以协商解决合同的,解除合同时,权利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的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五百九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
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当事人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什么叫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什么叫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
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
合同履行完毕能不能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不需要解除的,合同会自动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当事人的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