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告应该要向法院表达清楚自己离婚的态度记忆理由,并且要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次,原告应该重点强调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以及理由,孩子抚养权归自己或者是对方的理由,以及应该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何承担债务。最后需要对自己的要求和观点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