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的家属一般情况下不能经商。干部家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法利益成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作为普通公民,享有依法经商办企业的自由。但基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份的特殊性,其经商办企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一、哪些人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做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人:
1、再婚者。
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
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6、提倡婚后AA制的新婚夫妇。
二、降职和免职哪个严重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给出了免职的几种情形: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降职在《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表述为“降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则将“降级”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六大种类之一,排在警告、记过、记大过和撤职、开除之间,其严重程度仅次于撤职。
对于因何种情形应当予以降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也有详细规定。
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
三、重庆户口迁入的条件是什么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三)以下情况条件放宽:1、务工经商落户:(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2、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3、学生落户: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4、国有企业职工落户: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规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