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赔偿问题上,因为事车辆和司机并没有被找到,所以可以;
1、对于前期的医疗等费用损失,可以先自行垫付,待日后查找到事故肇事车辆和司机后,在向其追偿。
2、如果通过车辆牌照等得知车辆的保险公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前期的医疗抢救费用等。
3、通过交管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申请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者丧费用。
4、如果事故确定并非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其未被查,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其他的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索赔,例如肇事者的单位,而且确定单位为赔偿主体的。
5、对只能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兄,待查后向其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