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加名有没有用
没用。离婚时房子的所有权仍属于付全款并且已有产权登记的那一方。对于房贷未还完之前,房产证在银行手上,而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所以银行为了保险起见,是不会让产权人和产权发生任何变化的。如果还完了房贷,房产证在自己手上,别说给你50%的产权了,就是把房子都过户到你名下都是没问题的,只要对方愿意。因此如果是房贷未还完之前,房产证上是不能加减名字的。债权人变化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风险,银行是不会同意的。要加名字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还完房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看了上述介绍我们知道婚前全款房加名是可以的。对于房贷未还完之前,房产证在银行手上,而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所以银行为了保险起见,是不会让产权人和产权发生任何变化的。以上就是晖律网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晖律网网也提供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