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没有发生经营活动的香港公司报税:当公司没有任何业务的往来,该公司所属的银行账户没有任何款项的进出,可以做零申报;2、正常经营的香港公司报税:按照香港税务局的要求,进行审计并申报税务,并且按照离岸和在岸经营,进行区别报税。同时,如果香港公司属于离岸经营,则必须向香港税务机关申报离岸经营豁免。而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的基本要求包括: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2.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3.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4.香港公司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5.香港公司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