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一、公司法的司法解散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具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时可以解散;
2、公司解散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等。
二、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什么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转让本人股权;
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后退出;
4、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5、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如果欠款公司是注销的,可以向公司的股东追讨,股权股东信息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查询。
如果被追讨的股东出示了股权比例,也可以按出资比例追讨,没必要追着一个股东不放,必竟欠款是所有股东承担。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法律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算;3、已发布注销公告。七、注销登记: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