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教师的住房公积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员一样,在本人退休后,可以一次性全部支取。这在过去手续比较多,需要退休证、单位证明等,款项到手也不及时。现在当地已经规范,办理也简单多了。只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无需退休证,到公积金中心或服务窗口即可办理。工作人员经核实你的身份年龄和公积金信息,确认已退休并无公积金贷款欠帐,即办理一次性支取,打印明细帐单,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实时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五分钟便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但是如果本人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方可提取(包括提取公积金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