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考生应填写招收人员登记表,本人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要如实填写清楚,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2、到考生单位或街道、劳动管理部门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查阅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
3、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由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海外关系必须了解清楚,并附有记录;
4、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并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5、将1、2、3、4项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后和《选拔录用干部审批表》一并报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