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相片标准:1、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2、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着浅色衬衣,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3、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脸部无局部高亮度、颜色过深或泛白等现象。4、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相片和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5、相片尺寸:长48毫米,宽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