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害人家属不能扣留车辆。扣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拘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得拘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