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能上诉二审吗
1、被害人不能上诉二审。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即被害人不能像被告人、自诉人那样单独上诉引起二审,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如果检察机关不同意抗诉,被害人是不能单独上诉引起二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公诉案件二审能改变一审结果吗
1、公诉案件如果属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二审能改变一审结果。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