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一、缺席判决的情形有什么
缺席判决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原告不出庭或者半途而废的,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半途而废;
3、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5、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贷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以缺席判决。债务人在审理下落不明、贷款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还应当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一方宣告判决并送达判决,保障当事人上诉权的充分行使。
二、债务纠纷被告就不出庭怎么判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