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了,但是对方不执行,不给我孩子怎么办?
离婚抚养权判给我,对方不给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有抚养权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还拒不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二、不让见孩子能否变更抚养权
不让见孩子不能变更抚养权。
如果对方在探视过程中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造成对孩子的损害,那么可以申请终止对方的探视权行使。如果被拒绝探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履行自己的权利。
想要变更抚养权,对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不是该条件,只有在满足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或者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才可以进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你,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如下:
1.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