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 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有哪些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表现有:(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2)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4)其他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在司法实务中,有的公司股东通过各种途径控制着公司,为赚取高额利润或逃避债务常常擅自挪用公司的财产,或者与自己的财产混同、与关联公司账目混同、业务混同。更有甚者,为达到非法目的,设立一个空壳公司从事违法活动,实际控制该公司,但又以有限责任为掩护逃避对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实际上已失去了独立地位,该独立法人地位被股东滥用了。同时公司股东利用上述方式,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滥用了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权利,而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将面临着极大的交易风险。
民法典规定哪些法人属于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属于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账户钱属于法人吗
正规的法人应该是公司本身而不是所谓的法人代表。公司就是法人,公司账户=法人账户。法人不是生物学上的人,而是法律将某些组织人格化,比如公司、某些社会团体。不要把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混为一谈。
公司资产是否属于法人所有
公司资产属于法人所有。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