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虽然比起其他员工来说工作效率较低,能力较差,但是并未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与之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种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员工遭遇末位淘汰被辞退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而在绩效考核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与能否胜任工作不可划一,不具有直接相关性。 因此,员工只是排名靠后,但这一简单的排名并不能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公司仅仅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
以末位淘汰为由开除员工是合法的吗
1、单位以“末位淘汰制”开除员工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但如果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末位淘汰可以直接解雇吗
1、末位淘汰,是不可以直接解雇的。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雇员工。但是“末位淘汰”一般并不能充分地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一岗位,所以不可以直接解雇。
公司以“末位淘汰”方式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末位淘汰”的方式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末位淘汰”的方式一般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