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开庭怎么收费
法院审理案件的收费是根据诉讼请求决定。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二、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开庭审理阶段的程序
开庭审理阶段的程序:
1.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4.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照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
6.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