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异地非法拘禁的,被害人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请求他人代为报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上述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_x000D_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_x000D_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_x000D_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