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是什么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女职工本人参保,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在医院生育时候结清或者在满足当地报销以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带上申请表,参保住院证明、参保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参保地生育部门办理报销。
若女方未就业(配偶有购买生育保险)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以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费用怎么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所需资料包括住院通知单、费用结算发票、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转外住院病历首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材料审核。4、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3、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配偶发生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报销的。
生育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生育医疗门诊的费用可报销吗
生育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可不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
1.妻子全额报,丈夫报一半。2.据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中增加新生儿医疗费用支付项目的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新生儿医疗费用纳入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3.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医疗费可由生育保险支付。其中包括:正常产新生儿医疗费用、剖宫产新生儿医疗费用、新生儿抢救医疗费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