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并不是必须不公示。当继承人继承了一个房产的时候,可以不去办理一个继承的一个变更登记,就是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仍然可以进行一个房屋的使用。但如果需要买卖的,则需要公示。
一、父母已过世不办继承房产怎么办
父母过世后未办理房产继承的,在后面需要办理的时候仍然可以办理。有遗嘱的继承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据等材料即可。没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则需要协商继承或者公正继承。法定继承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如何做民法典遗产继承
遗产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对于遗产的具体继承根据遗产的类型进行,对于房产继承,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该房产的相关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按照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接着需要前往税务局,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免税,最后就是到房管局办理登记过户。对于股权继承则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三、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