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违法行为的处罚期限,指的是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所发生的那天起开始计算。如果说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有持续的一个状态的话,那么就从违法行为结束的那天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