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状

律师回答
摘要: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该诉讼属于独立型,通过撤销判决的不利部分来保护受损的第三人利益。本文介绍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适用条件以及程序选择等方面的内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样本也在文章中提供。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
根据诉的请求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通过判决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在我国形成之诉也称为“变更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作为一种事后非常的救济措施,应严格限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相比之下,因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在原诉讼中行使过一定的诉讼权利,故在司法政策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门槛应当比再审程序要低一些。第三人撤销之诉在程序的选择上一般有两种类型,独立型和再审型。独立型是指不依赖任何既有程序专门为利益受损的第三人设立的,旨在撤销判决不利部分的诉讼程序。再审型是以再审为依托,案外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受案法院提请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我国规定的第三人撤销诉讼属于独立型,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原告:XXX,男,196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XXX,女,196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XXX,男,1985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2015)XX民三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二被告诉争的XXX房屋,因新月线建设占地赔偿之纠纷,原告是实际承包人,该块土地上原有附属物系原告投资所建。二被告诉讼时,原告在外地打工,不知道他们之间这起诉讼案件。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代理人:北京德和衡XX律师所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诉的请求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即通过判决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作为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我国属于独立型,具有独立的撤销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提出撤销请求,并请求法院支持。请XXX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此致,北京德和衡XX律师所XX代理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五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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