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律师回答
摘要:刑事自诉案件的主旨是指出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和受理范围,明确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和管辖权,规定了自诉人的资格和代理规定,同时强调了自诉案件的时限和提交方式。此外,还提及了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
(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
(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
(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
(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中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第四条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五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的,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自诉人是外国人的,应当提供本人国籍的证明。
第六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胞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第七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聋、哑、患病等证明。
第八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条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第十条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刑事自诉案件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将受理轻微刑事案件,如伤害、侮辱、虐待等。被告人居住地或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有审判权。外国人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港澳台胞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害人可通过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在法定追诉期限内提起。自诉状应提交给人民法院,如有困难,可口头告诉并作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二)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三)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四)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相关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主旨是指出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以及相关的审理程序和要求。该文章详细列举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类型,并指出了审判的管辖权和程序。此外,还提到了外国人和港澳台胞的审判程序和要求,以及被害人的代理告诉和...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规定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国家标准,统一了罪犯减刑依据,保护了犯罪人的权益,促进了犯罪人的自觉改造。...查看全文

最高法关于现金诈骗案件立案的规定

现金诈骗达到一定数额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分别有不同的刑罚。犯诈骗罪的可能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条件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布关于企业改制案例的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让部分产权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公司承担原企业债务;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原企业债务。...查看全文

"关于自诉案件立案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自诉刑事案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或不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认为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内,则应在7日内立案;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在7日内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布关于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最高法院最新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可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调整。诉讼时效过期不会导致无法起诉,只会丧失胜诉权,但仍可上诉。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则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查看全文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追诉规定?

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首先,是实体标准: 1、未超过诉讼时效。 2、指控的事实符合自诉案件犯罪构成的要求。 其次是,程序标准: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布关于送达的最新规定

公告送达是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法院可以通过在公告栏、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告知受送达人。公告送达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和规则,包括公告方式的选择和内容的说明。公告送达...查看全文

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最新规定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立案侦查犯罪事实。被害人有权报案或控告侵犯其权益的犯罪嫌疑人。报案、控告、举报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需保密。相关机关应保障报案人等的安全。人民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布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辱骂、恐吓等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可处以不同的刑罚。司法鉴定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检验、鉴别和评定等活动来查明案件事实。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对社会公共...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布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

侵占罪立案标准: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最高检、公安部规定,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5000元至1万元以上应追诉。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查看全文

最高院关于侵占罪自诉案件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最高院关于侵占罪自诉案件的量刑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查看全文

最高院关于侵占罪自诉案件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解析: 最高院关于侵占罪自诉案件的量刑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司法机关对于案件受理、审判和量刑等方面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归纳。该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案件受理标准:包括管辖范围、受理时效、受理条件等要求;二、证据规定:明确...查看全文

最高院关于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最新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管辖争议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可审理下级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行政处罚争议由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管辖争议由最初受理法院管辖,可移送至主要犯罪地法院。上级法院可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案件,需送达相关法院...查看全文

最高院关于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nb...查看全文

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同时,法院不应主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裁判,除非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查看全文

最新刑事案件立案规定

一、刑事案件延长立案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有具体规定,重大、复杂案件的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或六十日。 二、广东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包括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查看全文

关于刑事案件撤案的规定

刑事公诉案件可和解撤诉的条件:1.侵害特定被害人或有直接被害人的犯罪;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并履行和解协议;4.双方就赔偿、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达成和解;5.被害人明确表示谅解并要求从宽处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