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重整制度中,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保护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以及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_x000D_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_x000D_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