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所颁发的证件及相应期限也会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住宅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来讲,可以自动续期。
2、就出让土地来讲,分为续期和收回两种情况:
(1)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时间内可以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一般不批准的情况仅限于为了公共利益。
3、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会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需给予产权人相应的补偿。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已到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已到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二、写字楼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住宅用地可自动续期,而商业用地需要提前申请续期。
1、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