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提交和审核资料
借款人需要向银行等机构提交股票质押贷款的申请,而贷款人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贷款能力等进行审核,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在审核后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2、进行贷款评估
贷款机构在审核资料真实性后,需要对借款人的信贷风险和财务承受能力进行审核分析,根据同意授信的管理办法,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来确定是否贷款给借款人,以及抵押贷款的额度。
3、签订合同
贷款机构在评估后确定给借款人贷款后,需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签订股票抵押贷款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办理出质等级
在签订合同后,贷款机构同借款人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并获得其出具的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
5、获得贷款并偿还本息
借款人获得银行等贷款机构的借款,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偿还贷款利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贷款合同自行终止。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将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还送给借款人。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