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50%=855元/月,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15%=256.5元/月。
佛山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分两种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9号)有关要求,7月1日起全省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失业补助金标准将进行调整,即参保
1 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目前,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月,故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50%=855元/月,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15%=256.5元/月。(详见下表)
1、失业补助金每个参保人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2、享受补助金的待遇所属期在2024年7月及之后的,按新标准发放;待遇所属期在2024年7月之前的,按旧标准发放。
缴费时间怎么计算?
_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_ 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
_ 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
_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_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