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为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但是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一、提存要件有哪些
提存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下落不明;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一种履行的替代。提存的意义,可使债务人将无法交付债权人的标的物交付提存部门,消灭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免除债务人为债务履行的困扰,为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供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除销存除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三、债务免除后悔了怎么办
所谓债务减免,就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的债权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免除行为一定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不能后悔。清偿致使债务消灭的,债权人以债务清偿,债务部分消灭;解除债务的,债务部分清偿。因此只要债务人同意解除债务,就意味着是真实的,不存在强迫的情形,一般来说,是不能后悔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