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法律,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对应的驾驶证件,这条法律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是一样的,近日就有一名德国男子被报道无照驾驶56年,令人震惊。我国对于无照驾驶会给予怎样的判刑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事件和法律规定。
无照驾驶56年事件
德国一男子现年74岁,上周在路上发生一起小交通事故。警察到达现场处理事故,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才发现他竟然一直无照驾驶。这名男子称,他年轻时因为参军中断学车,然后一直没有去考驾照,无照上路至今。按照他的说法,他只在有急事时才开车上路。警方已经开始调查这名男子无照驾驶的历史。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