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下列条件:第一,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第二,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必须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第三,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第四,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如果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那么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