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贷款中间监护人是指以下人中的一种:1、法定监护:法定监护人仅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离异,监护关系不受影响,父母离异只有在犯罪、虐待以及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才被取消监护。2、协商监护,前提是未成年人父母不能作为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为精神病人。前者的协商人包括:(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兄姐(3)其他亲友。后者的协商人包括:(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5)其他亲友3、指定监护,前提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机关指定,这是前置程序。这里的“机关”包括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和委员会等。对机关指定不服的,可以再30日内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指定。但是法院指定有顺序性(协商监护的顺序),只有在前者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才能指定后者;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还应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在指定监护的情况下,如果其他亲友不同意的,不受指定;其他亲友同意的,还需得到相关单位或委员会的同意。4、机关监护,以上三种监护都没办法确认监护人的,有单位、委员会、民政机关作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