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找评估公司评估房产,接着可以办理贷款,随后便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资料,提出过户申请,部门核查之后,受理申请之后,当事人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最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