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公司没有这个拖车的权利,拖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后即采取机制强行委托他人将汽车控制以实现担保物权并无不当。抵押公司要走诉讼程序,然后对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拖走处理机制:
1、可以联系出卖方,通过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卖赔偿损失之类的,承担违约损失。
2、对于购买抵押车辆的车主是在明知车辆设有抵押的情况下购买的,不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车辆的抵押权人对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要求返还车辆。
3、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